个人所得税2024最新版手机app下载 v2.0.1 安卓版

个人所得税2024最新版

系统:Android

日期:2024-02-05

类别:生活休闲

版本:v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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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介绍

个人所得税2024最新版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移动办税工具,该软件支持纳税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异议申诉、涉税证明材料上传、委托代理等涉税业务办理,利民服务,一键办理,界面简洁,操作简单,税务更加方便快捷。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为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热点问题、帮助中心等功能,所有不懂问题,都可以通过公告或者客服来为你进行解决。

个人所得税2024最新版截图

软件特色

【电子缴税】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为用户提供电子缴税功能,对依法需要缴纳税款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补税的,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

【电子退税】

提供电子退税申请功能,对依法需要退税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退税的,可快速进行退税申请;

【年度申报】

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申报、多处汇总年度申报功能;

【办税提醒】

提供办税提醒功能,可以提醒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

【办税查询】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办税信息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本人的信息采集、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

软件特色截图

软件功能

提供优惠备案功能,依法享受优惠;

提供多种实名认证注册方式,保护隐私信息,确保办税安全;

提供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功能;

提供完税信息查询,电子完税证明打印和下载功能;

提供个人信息采集功能,便于建立办税联系渠道;

提供电子退税申请功能,对依法需要退税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退税的,可快速进行退税申请;

提供办税提醒功能,可以提醒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

提供办税信息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本人的信息采集、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

当本人身份信息疑似被冒用时,纳税人可以发起争议核实,申请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为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情形提供自行申报功能;

提供电子缴税功能,对依法需要缴纳税款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补税的,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

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申报、多处汇总年度申报功能。

软件功能截图

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

1、首先在手机桌面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后点击我要查询选项。

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截图1

2、进入我要查询页面后点击申报信息查询分类下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

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截图2

3、这时再输入账号和密码,然后滑动滑块通过验证即可登录。登录之后即可进行查询了。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

1、首先要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输入相关信息登录,然后在主界面中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总”进入。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截图1

2、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截图2

3、确认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汇缴地,然后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截图3

4、确认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汇缴地,然后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截图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附加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二、法律依据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此外,个人所得税还可以按照收入来源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除了上述的分类之外,还有相应的起征点和速算扣除数的存在。例如,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应用信息

  • 厂商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
  • app权限:查看 隐私政策:查看
  • 包名:cn.gov.tax.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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